杭锦后旗公安局关于征集马建兵、邬海荣涉嫌
(资料图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日前,杭锦后旗公安局侦办的马建兵、邬海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马建兵、邬海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马建兵、邬海荣在开发陕坝镇瑞丰瑞景华庭项目部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许以高额回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为了彻底查清犯罪事实,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现通告所有投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流水交易记录、网签合同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登记(已报案的不必重复报案)。期间由于投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未进行登记报案且未到登记地点说明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将对报案人的身份信息、报案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报案人员干扰取证办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案地址: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杜警官19104788503
吕警官19104788528
特此通告
杭锦后旗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
杭锦后旗公安局关于征集张利军、李龙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日前,杭锦后旗公安局侦办的张利军、李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已对犯罪嫌疑人张利军、李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张利军、李龙在承建温馨园 16 号楼等工程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许以高额回报,从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为了彻底查清犯罪事实,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现通告所有投资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流水交易记录、预购协议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登记(已报案的不必重复报案)。期间由于投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未进行登记报案且未到登记地点说明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将对报案人的身份信息、报案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报案人员干扰取证办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案地址:杭锦后旗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柴警官19104788485
陈警官19104788442
特此通告
杭锦后旗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
来源:平安杭锦后旗
编辑:刘曼容
校对:王婷
审核:陈焕坤
监制:陈东升
终审: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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