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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8日从合肥市经信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的通知》,实施细则属于《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先进制造业部分的配套执行文件,旨在规范政策资金管理,以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为原则,及时高效让政策资金惠及企业。
申报主体包括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政府采购的相关服务主体。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具体政策包括:支持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等,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激励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竞争赛马”等方式,对产业共性技术瓶颈项目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支持。对当年列入省经信厅《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结题名单》的揭榜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支持科技创新应用,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的,按投资额、节能节水量等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万元以内贷款的,给予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对市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测评优秀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对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给予20%最高20万元补贴。(记者 张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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